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

[會議報告] 2010年12月30日 權促會:針對「愛滋部分負擔」疑義:民間團體與疾管局12/30會議 民間版報告

針對「愛滋部分負擔」疑義:民間團體與疾管局12/30會議 民間版報告

整理: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


今(12月30日)上午,9個民間關懷愛滋團體代表共同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,針對愛滋醫療費用不足之因應,進行溝通。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提報會議內容如列,敬告各界關心人士與愛滋感染者:


一、有關愛滋醫療費用不足,疾病管制局規劃未來將實施感染者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制度,目前討論以比照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費用模式。
感染者實際門診付費金額試算舉例:

例一:至成大醫院門診:掛號費150元+門診部分負擔(醫學中心360元)=510元;若領連續處方箋,則只需要三個月付510元。

例二:至北市醫昆明院區門診:掛號費50元+門診部分負擔(地區醫院50元)=100元;若領連續處方箋,則只需要三個月付100元。


二、規劃中之感染者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制度,疾病管制局將於相關配套措施研議完整後,再進行預計為期三個月之民眾宣導,再行實施。正式實施的日期不是2011年三月。


三、相關配套措施,尤其針對弱勢(例如:未成年、住院、經濟困難者),民間團體認為應盡量納入補助範疇內,避免因經濟困難或隱私問題而被迫停藥,疾病管制局亦表示同意。


四、目前相關配套措施之研議尚在規劃進行中,疾病管制局預計規劃舉辦公共論壇,廣納各界意見,務求配套之完善。屆時歡迎或建議關心此議題者出席聆聽及發表意見。


五、民間團體要求,疾病管制局於相關規劃之研議與進程,應秉持「公開透明」原則,保持與社群之暢通聯繫,確保不致引起民眾恐慌。


六、民間團體建議,愛滋議題之因應涉及廣泛,應提升至行政院層級討論,由各部會共獻專業、共同協力。


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基於去疾病污名與公平立場,認為愛滋應回歸全民健康保險;但在未正式回歸健保前,有鑑於醫療費用制度與感染者的健康與生命品質切身相關,我們鼓勵每一位感染者與關心人士都積極關心,本會亦將持續監督。



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、愛之希望協會、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報告
民國99年12月30日下午5時

出處:權促會網站 http://praatw.org/right_2_cont.asp?id=1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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