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

[會議提案] 2010年12月28日 「衛生署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」委員提案

「衛生署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」委員提案

提案人:林宜慧委員、徐森杰委員、張瑞玲委員、柯乃熒委員

提案內容:
有關醫療費用不足之因應,於今年度10月間有討論會議,請予說明後續處理進度、預期規劃與相關疑義;併建議,此為影響人民醫療與生命之政策,研議過程務有民間團體與本委員會之參與與同意,集思廣益並共同協力。


說明:

一、99年10月14日會議會中決議(衛署疾管愛字第0990021893號函)為開放處方藥、以及與藥商協調降低藥價、愛滋藥費回歸健保,惟不見民間團體同意愛滋藥物部份負擔事項。主席決議第一項「由於部分負擔政策影響重大,將考量與會者所提供之各項意見再做進一步詳細規劃。多數與會者建議將愛滋治療回歸全民健保,若未來政策方向如此,疾管局將進行必要的修法程序,並監督治療品質,以維護感染者權益。此外對弱勢經濟族群,也會考量必要的社會福利配套措施」。


二、按台灣露德協會2010年針對全台407位感染者所進行的生活現況調查指出:
(一)有六成以上的感染者患有其他慢性疾病,其中罹患較高的慢性疾病為肝炎(47.4%)、腸胃疾病(11.3%),其他還包括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肺結核、糖尿病等慢性疾病。顯見未來感染者在醫療部分付擔及長期照護需求會日益沈重。
(二)34.2%的感染朋友平均每月收入在1萬元以下。
(三)如果未來政府要將愛滋治療費用由感染者自付一部分的錢,86.2的病友不贊成部分付擔。


三、按衛署疾管愛字第0990021893號函的主席總結,由於部分負擔政策影響重大,將考量與會者所提供之各項意見再做一步詳細的規劃。惟近日陸續有臨床醫師告知感染者,將於明(民100)年3月開始比照健保現制,開始實施愛滋部分負擔新制,引起諸多議論,例如:「因個案受限僅能在指定醫院就醫與取藥,卻又要個案付擔那麼高的部分付擔,似不合理。」、「HIV不是重大傷病,因此要部分付擔,但等到發展至AIDS,AIDS屬於重大傷病,就比照重大傷病給付,如此將不利個案治療。」等等,詳不備載。併請惠予提出說明或澄清。


辦法:
一、針對今年10月會議後之政策執行與規劃,請惠予說明:
(一)愛滋藥品價格調降現況與未來預期。
(二)愛滋回歸全民健保之現況。
(三)引進或開放愛滋學名藥之現況。
(四)「部分負擔」相關制度、預擬配套與時程。

二、本項政策與相關配套牽涉廣大,攸關人民醫療與生命,建議相關政策之規劃務必得到民間團體與本委員會之同意,再行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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