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

【CDC官方意見/文件】2011/3/12 疾管局新規定:新感染首開處方應以同療效、廉價的五種組合處方優先

疾管局新規定:新感染首開處方應以同療效、廉價的五種組合處方優先


2011年3月12日的一個座談會上,疾管局公開表明,已經行文給各醫院,要求感染科醫師:
新感染者的首次處方開立,應以同療效、廉價的五種組合處方為優先,並自即日起實施。

會議上,疾管局官員並且表明,CDC有委員會每三個月開一次審查會議,將會檢視藥價過高的醫師,開立處方是否合宜。CDC還說,這樣的作法是仿照英國的制度!(英國真的是這樣嗎?愛滋行動聯盟正透過各管道查證中)

有關此事,經查,是在2011年3月2日疾管局發出的「衛署疾管愛字第1000300263A」號公文中,宣布此項規定。
這份公文發給全國治療愛滋的45家醫院,以及各縣市衛生局。

以下就是疾管局發給各醫院的正式公文:




而這份公文裡頭也說明,這項決議是根據2011年2月23日疾管局局長所召開的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臨床諮詢小組」的會議決議。以下是這個諮詢小組在2/23的會議記錄。

這份會議記錄清楚地說,會訂出這五種優先的組合處方,是因為這五種處方的藥費(在一位感染者身上)一個月不會超過22000元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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