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觀點】紀大偉:使用者付費成口號 社會正義難達成
作者:紀大偉(為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)
(本文經作者同意,授權愛滋行動聯盟轉載。僅向作者致謝。)
「使用者付費」這句話被視為理所當然,彷佛只要遵守「使用者付費」這個原則,社會的公平性就得以維持。如果有人膽敢不遵守,就會被當成「白吃白喝」的流氓,人人得以誅之。這句話形同社會正義的精縮版,泛出高度道德感的光輝,也難怪這句話是眾人得以朗朗上口的。
「使用者付費」其實要在特殊化的(particular)情境中才得以實行,但這句話卻被放大成為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的(universal)定律。在我所說的特殊化情境中,收費付費雙方都知道「遊戲規則」,且取得共識;也就是說,雙方進入了一個契約關係中。這分契約並不能隨意套用在其他人身上,並不具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。
因為是契約關係,所以使用者要如何定義,付費要怎樣計算,都要說清楚。在今天的台灣情境,在無數人受餓受凍的時刻,在健保與各種津貼數字法條浮動的當下,我們要面對的契約關係─「使用者付費」的腳本─就不該單一化,而應該非常多樣,才能夠對應形形色色的生命體︰有些老殘窮病是使用者,但他們付費不應該比照別人,他們甚至不必付費;有些人被摒除在使用者的名單外,但社會該把他們送進契約關係中;有些人自認使用者且認命付費了,但他們付出的費用並不合理,而他們也並未被充分知會。人生實難,道路多歧,光是一句簡單的「使用者付費」並不能照顧多樣化的人口,我們的因應之道就是要將「使用者付費」的情境加以多樣化。
同時,我們該對「使用者付費」中的使用者角色和付費動作抱持懷疑的心。一方面,在社會現實面,因為政界商界常常以「使用者付費」之名讓小老百姓出了錢卻不知自己為何出錢甚至不知自己出了錢(小老百姓用「使用者付費」口號向政界商界嗆聲時,卻未必得到回應)─既然我們身不由己列進契約關係內,我們只好審慎留意契約如何呈現了你我。另一方面,在比較抽象的層面:我們不能天真地以為付了費就解決了問題,就良心無愧,就可以達成社會正義;我們也不能以為使用者的身分是固定不變,理所當然的─我們可能一不小心就滑出使用者名單而不自覺,也可能因為使用者的名義而當冤大頭。
「使用者付費」這句話的流行,再一次證明道德化而且簡單化的口號容易打動人心,卻不表示社會正義可以輕易達成。大家越是不假思索且理直氣壯地祭出這句話,就越可能將社會正義拋在腦後─通往社會正義的路,未必是簡潔講效率的大道,而可能是迂迴叫人心折的旁門左道。我們對「使用者付費」這句話生疑,推敲再三,反而可以顧到更多條歧路─許多活生生的人就在歧路中求生,而不是住在林蔭大道上。
出處:2011年1月14日中國時報「觀念平台」專欄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forum/11051401/11201101140042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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